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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扫黑除恶】强收黑车“管理费”,一恶势力犯罪集团被起诉

陕西检察 2020-10-17







黑恶必除 除恶务尽


5月8日,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某、肖某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勒索一案提起公诉,案件公开庭审。



全省各市、分检察院分管检察长和扫黑办负责人观摩庭审,西安市未央区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,西安市未央区扫黑办、公安经开分局、街办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旁听。



扫黑除恶 民心所向

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指控,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间,以吴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,盘踞在西安凤城十路地铁口周围,对在此经营西安至泾阳路线的黑车司机强行收取数额不等的“管理费”,对不愿意缴纳费用的司机采取威胁、恐吓、殴打、扎车轮胎等方式进行驱赶威慑。期间,被告人吴某还吸纳黑车司机担任小组组长,对相关司机进行分组管理,负责收取和上交“管理费”并向吴某报告相关信息。经查,该集团共计敲诈他人156900元。


















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认为,13名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谋取非法利益,以暴力、威胁手段控制运营线路,实施犯罪活动,并在犯罪活动中形成有组织、有分工的恶势力犯罪集团。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敲诈勒索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对经济社会造成严重危害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均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。


扫黑除恶 弘扬正气

整个庭审持续近六小时,合议庭在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后,决定择期宣判。


据悉,在案件办理过程中

检察机关追诉漏犯4名

发出侦查建议90余条

在打击犯罪分子的同时

发现案件背后涉嫌违法犯罪线索3条

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核查

真正做到了“破网打伞”,“打财断血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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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

编辑:陕西省人民检察院  周杨夏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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